个体户房屋出租税收
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11%。(自2018年5月1日起改为10%)和5%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第九款第六项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也就是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上述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税收优惠:
(一)自然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其他个人(指自然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个体工商户:
只有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有免征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
个?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个?所得税区分三种情况:
一是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企业实?个?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交纳?定费?,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
注意:1.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承包?按?或者按次取得的?资、薪?应当并入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3.承包经营企业经营成果不论是否分配,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分配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4.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二是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企业实?个?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定所得的,其所得按?资、薪?所得计算缴纳个?所得税。支付单位赋有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是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作者:张国永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个体户租赁房产税如何征收的
法律分析: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对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个体工商户承租个人房屋,应由个人按租金收入的12%税率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