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代签章
可以签字。
个体商户签合同不是必须要盖章。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按手印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个体户签字与盖章的效力
无契约、不和谐——《合同法》重点解读与案例实务
课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颁布实施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象征。立法背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期,立法精神和旧体制下的经济合同有明显的变化,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并称为三大框架性法律。
合同法作为维持市场交易的最基本制度,被誉为市场经济的宪章。其总则八章(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约等一般性规定);分则十五章(15类有名合同),共428条,内容丰富、法条繁杂。如何理解其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形式、基本程序、应注意的重点问题有哪些?本课程回答上述问题。
课程收益:
● 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合同主要分类和概念
● 熟悉订立合同的四个要点
● 掌握合同的格式条款及无效情形
● 了解合同违约责任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需要合同签订的各类人员、各单位法务人员
课程方式:实战讲授+案例分析+小组研讨
课程大纲
引言:由“尾生抱柱”说契约精神
第一讲:《合同法》概述
一、基本概念
1. 什么是合同?
《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法律特点
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合同的内容和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是一种协议
案例解析: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
案例解析: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的适用
现场讨论: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方面的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以财产为调整对象。
二、合同的分类
1.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4.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5.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6. 主合同和从合同
7. 射幸合同和实定合同
案例解读:甲要外出,将一台电脑交给乙无偿保管,乙将其锁进保险柜,当天晚上,小偷进入盗窃,撬开保险柜,偷走电脑,问,乙是否应当对电脑被盗负责?
案例解读:甲将自乙处借用的自行车,私自出售给不知情的丙,问,乙可否向丙追回?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合法原则
案例解读: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二讲: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与承诺
1. 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 要约的构成
1)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
3)要约需向受要约人发出
3. 要约的生效、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3)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案例解读:甲向乙发出要约,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3天后,甲反悔,欲撤销要约,此时,乙尚未作出承诺。问,甲可否撤销要约?
4. 要约不得撤回的情形
5. 如何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
《合同法》第15条: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案例分析:某商店清仓查库,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处理某某牌床垫,原价800元,现价280元,售完为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齐某在合理的时间内赶到商店,要求购买两个。商店经理说,该床垫质量很好,最低价为400元。齐某提起诉讼,商店辩称,“广告不是要约,只是要约邀请”
6. 承诺:(acceptance)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的要件
2)承诺的生效与撤回
现场讨论: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问,甲是否有权要求退回500元?乙是否有权要求偿还300元?
二、合同的条款
1. 格式:《合同法》第39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 关于霸王条款
现场讨论:你所遇到的霸王条款?
3. 格式条例无效的情形
三、合同形式
1. 口头形式
2. 书面形式
3. 其他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案例解析:甲向乙要约,出售史尚宽的《民法总论》1册,价格50元,乙随即交给甲50元。
四、缔约过失责任
1. 概念
2. 构成要件
现场讨论:甲了解到乙有转让餐馆的意图,甲无购买想法,但他为了阻止乙将餐馆卖给竞争对手丙,却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当丙买了另一家餐馆时,甲中断了谈判,乙后来以比丙出价更低的价格将餐馆转让,乙要求甲赔偿这两种价格的差价。甲应否向乙偿付两种价格的差价?
3. 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合同法》42条
第三讲: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1. 定义业已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拘束力
2. 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案例解读: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
1. 附条件的合同
1)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定的条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解除的依据。
2)必须是将来的事实;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2. 附期限的合同
1)当事人约定以某一期限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根据
2)期限与条件的区别
三、无效合同
1. 概念
2. 导致无效合同的事由
庭审现场:画家与农民的房产之争
四、可追认的合同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
2.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3.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案例解读:叔侄甲乙奖励好好学习的故事
乙商场委托采购员甲采购面包的故事
五、因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
1. 什么是表见代理
2. 要件
1)代理人虽无代理权,具有代理权的外观 2)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
六、可撤销合同
1. 定义
2. 特征
1)必须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
2)未撤销之前,仍然有效
3)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
3. 重点误解与显示公平
4. 欺诈、胁迫与乘人之危
案例解读: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赵某不知真实价值。李某索购。
七、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1. 返还财产: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
2. 折价补偿
3. 赔偿损失
第四讲:合同的履行
一、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二、原则
1. 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2. 协作履行原则
《合同法》62条的解读
3.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4.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合同的履行规则
5. 合同履行涉及第三人时的规则
三、履行抗辩权: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2. 先履行抗辩权
3. 不安抗辩权
现场讨论: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问:乙的行为是否属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五讲:合同的担保
一、 概述
1. 担保法律关系从属性:
1)不能脱离主债法律关系而单独成立
2)担保法律关系的消灭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3)担保法律关系随主债的变更而变更
2. 担保的分类
1)人的担保:保证
2)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
3)金钱担保:定金
二、保证
1. 概念
2. 保证人的资格
案例解读: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有其朋友丙保证还款。丙其实经济窘迫。
3. 不得担任担保的主体
4. 保证的分类
1)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2)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
现场讨论:甲乙丙丁四人与张某订立保证合同,仅说明其四人为李某按期偿还张某借款100万元提供保证。同时甲乙丙丁四人订立协议,约定各自承担25万元借款额的保证责任。后,李某逾期未还款,问,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可以将谁作为被告?
5. 保证责任的免除
三、抵押
1. 概念
2. 抵押财产的范围
1)可以抵押的财产
2)不得抵押的财产
3. 抵押登记
4. 抵押权的效力
1)几个名词:标的物、添附物、孳息、代位物
案例解读:甲就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乙设立抵押,后,甲在自己的土地上盖起了三层楼房屋,甲欠乙的债务到期,不能清除,问,乙可否对三层楼房屋行使抵押权?
5. 抵押权的实现
四、定金
1. 定金与订金?
案例解读: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甲公司以20万元加工费为乙公司加工一批家具,材料由乙公司提供,并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4万元履约定金。
第六讲:违约责任
一、概述
1. 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 特征
1)违约责任是以合同债务为基础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3)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
4)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5)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 免责无效条例的情形
合同法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现场讨论:
1.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供货100吨,甲在向乙提供货物的运输途中,其中30吨货物因暴雨淋湿,而无法再用,问,甲是否有权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2. 若上例中,甲在运输途中遇上泥石流,致使100吨货物灭失,问,甲是否可主张免责?
二、违约行为
1. 预期违约
2. 届期违约
3.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实际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
案例解读: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店铺因丙抽烟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问,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时,可否一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七讲:买卖合同
一、概念与特征
1.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 特征
1)有偿合同
2)双务合同
3)诺成合同
4)不要式合同
案例解读:甲与乙的耕牛合同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2.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3. 权力瑕疵担保义务
4. 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合同法》第155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三、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风险责任担当
案例解读:甲与乙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先将房屋交付于甲,但在甲付清全部价款前房屋所有权仍属于乙,在付清全部价款前,房屋因大火而灭失,对此,应由谁承担损失?
五、孳息归属
案例解读:甲与乙的耕牛合同
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总结
1. 本课程您收获的2-3个关键词?
2. 下一步关于《合同法》您将如何运用
个体户合同章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是有公章的,但要在工商备案,履行相关手续。如果假冒个体工商户刻公章,那肯定是违法的。至于如何定性要结合其用途等综合而定了。一般个体户刻制公章需要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所办理刻公章证明。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刻制单位印章,需办理《刻章许可证》凭刻章许可证到经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个体户签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合同一般都用合同章或公章的。
没有刻一个吧。
个体户代签章有风险吗
没有责任。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公司在以书面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记载意思内容的书面文件必须有签名或盖章,一是表明该意思为公司所表示,二是表明该意思有产生私法上效果之目的,三是表明公司愿为该意思承担责任。一份书面文件内容上虽然体现为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与任何一个签名或印章相联系,该份书面文件便不能认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形式,因为无法确定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证明行为主体。公司在一份书面文件上使用公章,不仅表明该书面文件是公司的意思表示,而且表明该意思由公司作出。由于公司公章上的印文与盖章后留在纸张等书面载体上的印文具有同一性,以及公司公章由公司控制和支配,所以,以书面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推定为加盖公章的公司。区别主体。公司是一个组织体,自身不能实施签字行为,其签字或盖章行为,需要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因此,公司公章能区别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由于盖章等同于公司签字,是公司行为,因此,在由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该盖章行为尽管形式上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但性质上是公司行为,对代表人或代理人而言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帮别人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并盖章有法律风险。开收入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承担还款的担保责任,如实证明对方收入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帮人开收入证明,证明这个人就在你们公司上班,而且薪水你开一万银行就认定一万,一旦他还不上钱,银行查出来要告你们公司诈骗的。这种证明不是随便乱开的,前年就有人找到我们公司老板开这种证明,我们老板宁愿个人借钱给他都不给他开,看似都是朋友抹不开面子,感觉也没问题的,一旦打官司,你开的证明上有公章的,银行起诉的话,这就是证据。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贷款人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要求贷款人开具合法的、银行认可的最近两年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那些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没有具体工作单位的人员没有工作单位,无法开出收入证明,但只要向银行出具近两年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单回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