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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讲解: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财税处理方式
很多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今天我们就用漫画的形式,从概念含义、管理主体、适用法律、合同标的、用工关系、适用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发票开具、企业所得税处理、印花税处理等多个方面,给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同时,在漫画的最后部分,我们还将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财税处理方式,分别进行总结。
我们已经尽我们可能,将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给大家呈现,希望大家通过本篇内容,对于两者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工作中,能够更加准确的处理二者的财税问题。当然由于时间和能力有限,内容难免有所纰漏,如有不足,恳请大家不吝赐教。
最后,希望大家能喜欢这个作品,多多支持我们,谢谢,么么哒!
劳务外包账务处理分录怎么做的
劳务外包用工单位怎么做账?
1、劳务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具体的做账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2、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报酬是指在劳务中取得的所得。
如果以单位名义取得的劳务费,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收到劳务费收入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2、发生的劳务费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
3、提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外包劳务会计分录
公司付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一般在会计分录上肯定是做的借应付职工薪酬,底下的明细就是劳务费啊。
劳务分包会计处理
支付给工人的费用计入你们的人工费。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工资进入你们的应付职工薪酬。你们肯定还要自己买材料什么的吧,那个就计入材料费。平时要给总包方报量,报量的时候你们要挂应收账款,总包方挂应付账款,收到钱之后冲应收账款即可。
劳务外包会计分录最新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务,日常会计主要是核算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1、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还有可能用到材料、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 、与利润表有关的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还有可能用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用工单位转来的工资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2、代发工资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薪金、社保、住房公积金)
5、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贷:库存现金
6、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7、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参考资料:劳务派遣-百度百科
劳务外包账务处理分录怎么做好
外包劳务小岛大世界
向不畏危险的电力职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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