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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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新办的不动产证能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不动产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有效么
法律分析:作为抵押合同,不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影响其效力,应自成立时生效,但依据抵押合同享有的请求权,不同于作为担保物权的抵押权,据此请求承担担保责任,于法无据。至于当事人是否因抵押人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损害应可另行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关于启用新版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南京市将从2021年7月1日起启用完善后的新版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版表格调整范围除“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预告登记的转移”外,对于其他类型的抵押权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均启用新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主要从两个方面作了完善:
增加“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栏,涉及的登记类型包括:(1)抵押权首次登记;(2)抵押预告登记的设立;(3)涉及“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的抵押权变更登记、更正登记;(4)涉及“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的抵押预告登记的变更、更正。“最高债权数额”修改为“最高债权额”,涉及的登记类型包括:(1)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2)涉及“最高债权额”的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更正登记;(3)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新版表格使用方法通过线下窗口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可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http://ghj.nanjing.gov.cn/bdc)“表格下载”栏获取电子表格,也可联系不动产登记大厅工作人员免费领取纸质表格,填写方法详见申请表背面“填表说明”;按“不见面服务”模式线上申请抵押权登记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完善更新服务平台中的表格。其他事项按抵押权登记申请表调整的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完善不动产登记簿(“抵押权登记信息”、“预告登记信息”页)、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抵押状况”栏)。从2021年7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提交旧版申请表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敬请广大办事人理解支持新版抵押权登记申请表的启用工作。如需帮助,可咨询不动产登记大厅工作人员,或者拨打不动产登记统一咨询服务热线96510(外地拨打请加拨025)。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6日
拟稿:邹旭
审核:王敏吉
审稿:杨丁丁
发布人:潘昕
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房屋抵押委托公证如何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抵押是指在生活上有些人没有过多的金钱来消费或者还款,而用自己已经购买的房屋来抵押,凭借这个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我们对这知识应该都有一定的了解,但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房屋抵押委托公证需要注意什么。办理房产抵押委托公证应注意什么?首先,一定要签订合法规范的借贷合同。这是因为民间的借与贷一般都是发生在关系比较友好的双方身上,所以很多的借贷双方仅仅是签订普通的借条,这样很不“保险”,建议签订规范而标准的借贷合同。假若只是签订普通的借条,那么借条的内容过于简单,通常改要出现的方面都没有涉及到,很容易产生纠纷。一旦产生了纠纷,那么当事人想通过法律来获得有效的帮助也是比较困难的。其次,民间的借贷通过房产抵押来贷款,当事人需要到有关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根据有关规定,抵押合同要在登记之日才有效,若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很可能造成抵押无效,那么这样的抵押贷款就没有法律效应。另外,如果是用房产抵押来办理民间的借贷,双方都要慎重考虑还款能力,用房产抵押的方式贷款许多时候都是自己仅有的住房,并不能代表借钱方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所以双方都要核准后再进行借贷。提示的是,办理抵押贷款公证,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这是公证一项特殊的法律效能。一旦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原承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凭执行证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再经过诉讼程序。能委托他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吗?例子:刘先生近遇到一点资金困难,于是打算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用于抵押贷款来获得资金,但由于自己分身不暇,不能亲自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帮忙办理的,但在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时,还需有关委托手续,委托人及代理人应戴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且委托人还需带齐有关房产证明、户口本等,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共权人的话,还需有关人员一起前往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在办理完委托公证后,代理人就可持有关委托证明和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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