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书送达公告(广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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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税务知识分享
税务文件送达公告(广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2022年第444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5:35: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
广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01***46474L):
税务文件不能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通知书)送达您(单位)〔2022〕0093号),文件内容如下:
原因:拟确定贵单位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
我局计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处罚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有关规定,将贵单位确定为重大税务违法失信主体,并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见附件)。计划将您的单位信用信息推送到联合处罚部门和中国信用网站,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信用、政策资金参考,税务机关适用D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税务信用管理部门按税务信用制度实施)。
贵单位有陈述、辩护权,请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辩护,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陈述、辩护或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权利。
请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通知书)〔2022〕0093号)原件,否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税务事项通知(穗税三稽通知书)〔2022〕0093号)正本视为送达。
请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通知书)〔2022〕0093号)原件,否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税务事项通知(穗税三稽通知书)〔2022〕0093号)正本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 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广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01***6474L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房间(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邓某某,法定代表人性别:女性、法定代表人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 432823********7841。
二、 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和扣税的发票。
三、 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检查,发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13份,金额5634.41万元,税额58.44万元。
四、有关法律依据和税务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上述违法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有关法律依据和税务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上述违法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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