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龙润财税!再少交税!

   时间:2022-05-18 19:08:02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3877120151

我们为您准备了2021年相关最新资料和费用报价,还有最新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大量客户案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许可证代办流程费用等供您参考选择!
立即领取>

龙润财税

恭喜!你又可以少交税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最新公告,延期缴纳社保至2023年!5月起免征增值税!更重要的是……

01

2023年将缓缴社保!

已发布正式文件!

刚才发布了缓缴社保费的正式文件:

文件重点:

1、缓缴社保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障费)分阶段实施。

2、适用范围

在上述行业中,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应当按照企业办法缓缴。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困难的,可自愿暂停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3、实施期限

在此期间,企业可以在不同期限内申请缓缴。已缴纳2022年4月费用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延期,延期一个月,也可申请退还4月费用。延期付款期间免收滞纳金。

4、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新成立的企业可以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以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5、资格认定

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在审查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应当以企业参保登记时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

6、补缴费款

原则上,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缴纳缓缴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在2022年底前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税务机关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

02

恭喜!慢缴社保范围再扩大!

4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了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明确:阶段性缓缴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从5个极端贫困行业扩大到所有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虽然上述缓缴社保的正式文件只针对五个特殊行业,但确保缓缴社保扩大到所有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我们只需要等待正式文件发布~

中小微企业可参考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

03

免征增值税!

5自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物资快递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执行号码印发)。

04

最新最全!2022年税收优惠大收!

一、增值税优惠

1、小规模3%→免税

4从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2、公共交通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公共交通服务包括以下7项

3、递减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

2022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扣政策延长执行期限

4、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退还。

5、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其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7号公告,合格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从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调整为合格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小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202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也就是实际税负从10%将至5%。

2、购买500多万设备,可享受一次性扣除

自2022.1.1-2022.12.31,对于价值5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折旧3年的,当年100%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4年、5年、10年的,当年50%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剩余50%可以在剩余年度税前扣除。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污染防治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企业,减税15%。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10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

1、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额

纳税人照顾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费用,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年度一次性奖金优惠延长至2023年底

政策依据:财税〔2018〕1642021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第42号

3、2023年12月31日,征个人所得综合结算优惠

4、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2023年12月31日,外国个人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8项目补贴汇总如下:

政策依据:2021年财税总局公告第43号。〔2018〕164号

6、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2021年财税总局公告第43号。〔2018〕164号

7、2023年12月31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四、缓交税费

根据财政部2022年第2号公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以下税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期6个月。具体缴费时间如下:

五、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等。

注:小微利企业判断标准

2、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优惠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社保优惠

重点:减轻企业社会保障负担,2022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

该政策因疫情两次延期,明确表示该政策将于2022年再次延长。虽然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不高,但对于企业来说,降低利率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减轻负担的!

七、2022年,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国家总工会办公厅发布最新通知:

从2022年12月31日起,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本文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

财税实务课整理发布

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税法咨询和税务计划咨询,帮助纳税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完成税收合规和社会保障合规。请关注我们,谢谢!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核实后立即删除。微信号:tigerok )

相关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