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个体工商户能否用老板的个人银行账户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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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核心观点如下:个体工商户给员工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户的钱能自己用吗?
智墨普税
第526问
个体工商户可以用老板的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吗?
答:小额零星现金收款当然可以,但今天要讨论的不是小额现金交易的收款。但超过现金管理规定,需要通过银行转账,尤其是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开具人只有在收款人一致时才能申报扣除进项税,否则进项税不予扣除。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必须以公共账户收取。那么,个体工商户的公共账户可以是老板的个人银行账户吗?根据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因此,个体工商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一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除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是否可以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请参考《告诉老板税》第496个问题。
知识拓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当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支付依据:(1)支付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2)奖励证书。(3)新闻出版、表演组织者和其他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的证明。(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6)贷款合同。(7)保险公司的证明。(8)税务征收管理部门的证明。(9)农业、副、矿产品的购销合同。(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的款项应纳税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纳税证明。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当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收款依据。(1)个人向开户银行结算账户支票人支付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纳税证明。(2)个人以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银行应当按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认真审查支付依据或者收款依据的原件,并按照会计档案保存复印件。未提供有关依据或者有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当拒绝办理。个体工商户如何设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办理:以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应当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账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第六十五条。(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等开户信息的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参考阅读以下内容
国税发[1995]192号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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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彩虹smile:第496问跟老板说税,为什么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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