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珠海税务12366最新热点问答

   时间:2022-04-30 18:08: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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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核心观点如下: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珠海市税务局投诉电话

关注!珠海税务12366最新热点问答

珠海税务

01.问:灵活就业人员(含港澳台人员、非珠海户籍)如何参保?

答:灵活就业人员(非香港、澳门、台湾人员):可在线登录广东税微信小程序,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模块,选择支付登记,然后选择街道、城镇、保险组合,点击提交完成保险登记。成功扣除后,建议您选择签署社会保障扣除协议,进入在线签署三方协议-新模块在线签署三方协议-新的社会保障费协议,输入扣除银行信息完成保险。离线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主页、页面、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到税务服务税务服务厅前台参加户籍保险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支付历史清单。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港澳台人员):暂时不能在线办理。

线下可携带身份证、通行证、港澳居民居留证或通行证、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税务服务厅前台办理。

01.问:如何灵活处理

02.问:如何修改个人参保信息?

答:个人保险信息的修改分为关键信息和非关键信息的修改。如果您修改了电话号码、支付基础、保险变更等非关键信息,您可以通过广东税务通小程序在我的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变更社会保障联系方式、社会保障保险类型变更、支付基数调整等模块进入修改。如果您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重要信息,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户籍簿主页和页面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并在税务服务厅前台填写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

03.问:如何查询社保缴费情况?

个人用户可以登录粤税通小程序,直接在我的社保模块中显示当月的社保缴费情况。点击此处输入社保缴费明细,按时查询我的社保缴费情况。

如果您是单位用户,您可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想纳税-【纳税申报缴纳】-【社会保管理】-使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个人账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使用电子税务局的个人业务。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明细操作步骤:【办税桌】--【社保费】--【社保缴费明细查询】--模块,输入查询条件:费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查询按钮查询个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缴纳的社保费明细。

提示:以上模块仅可查询2009年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后的详细信息。如需查询前几年的支付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

04.问: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有滞纳金吗?

答:根据我市企业社会保险费分阶段减免优惠政策,我市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政策将于2020年12月31日实施。因此,对于逾期缴纳2020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税务机关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按日收取5万元滞纳金。

如果您逾期缴纳2021年社会保险费,是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税务机关自欠款之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05.问:个人所得税如何打印?

答:珠海市税务局已全面推出广东省税务局主题税务系统,您可以登录

(1)广东税APP-首页-预约服务;

(2)“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预约办税;

(3)粤税通小程序,通过智能预约-智能预约-预约税;智能导税模块预约税。根据个人、个体经营者和企业选择业务类型。回答问题后,系统将自动匹配特定的业务模块。单击详细信息,检查业务节点,并在页面右下角找到预约按钮。

2019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2018年及以前为《完税证明》。

2019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网站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网上开具并下载打印。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上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描登录,在首页选择【特色应用】栏目。1.点击【开具纳税记录】跳转到开具个人所得税记录页面。2.点击生成纳税记录选择需要签发证书的年度范围3.点击下载,下载的文件需要用密码打开,密码是我身份证的后6位。如果包含字母,请输入大写字母。

20182000年及以前的税务完税证明可通过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打印。进入广东税务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进入主页,点击电子税票,进入电子税票查询页面,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税收类型和税收起止时间,点击税务证明查询-电子税票,根据提示保存下载,即完成个人税务证明,可用于下载打印。或者通过广东税务小程序,在个人业务页面下,找到我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根据系统提示输入相应的税务记录,点击税务证明,系统将生成PDF电子税票文件发送到您填写的邮箱。

06.问: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涉及其他个人销售存量房?

答:自然人销售存量房主要可享受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

(1)个人转让自用55年以上,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国家税收发行〔2007〕33号码)规定:家庭唯一的家庭住房是指纳税人(配偶为夫妻)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只有一套住房。 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5年以上。

(二)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免费赠与下列情形下的房屋产权,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A.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免费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兄弟姐妹;B.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免费赠与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C.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死亡。

07.问:如何预约前台办理业务?

答:珠海市税务局已全面推出广东省税务局主题税务系统,您可以登录

(1)广东税APP-首页-预约服务;

(2)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广东税-微服务-预约办税;

(3)粤税通小程序,通过智能预约-智能预约-预约税;智能导税模块预约税。根据个人、个体经营者和企业选择业务类型。回答问题后,系统将自动匹配特定的业务模块。单击详细信息,检查业务节点,并在页面右下角找到预约按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为准

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金湾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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