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江西税务总局何荔春

   时间:2022-05-22 20:00:02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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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江西税务总局何荔春

原标题:江西省税务局: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4月1日之后的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是季度45万以内免税吗?5%征

文章摘要: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留言时间:2022-04-12纳税人所属地江西问题内容根据2022年15好公告规定: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

江西省税务局: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4月1日之后的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是季度45万以内免税吗?

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

留言时间:2022-04-12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根据2022年15好公告规定: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那么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4月1日之后的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是季度45万以内免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4-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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