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这些新规将实施!涉及支付、个税、社保、养老......

   时间:2022-04-01 08:00: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3877120151

我们为您准备了2021年相关最新资料和费用报价,还有最新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大量客户案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许可证代办流程费用等供您参考选择!
立即领取>

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个税允许扣除的社保、个人缴纳社保新规

3月份这些新规将实施!涉及支付、个税、社保、养老......

税筹圈

3月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扩大了;个税年度汇算开始了,是“退”是“补”马上揭晓;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实现全国互认了……

这么多新规即将“上线”,快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2月25日,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理财公司。

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

2月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公告称,将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用户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服务不减、体验不变,赋码过程免费,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对账等服务。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微信支付、支付宝随后也相继发布公告表示,2022年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同时,将陆续通过邀请的方式,在用户自愿的情况下,为其将“个人收款码”升级为“个人经营码”,升级后客户将享有更多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商家使用“个人收款码”“个人经营收款码”“商户收款码”中的哪一种,消费者通过收款码付款,体验与现状相同、支付无障碍。

3月1日起启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2月9日发布公告,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根据公告,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央行、外汇局1月29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通知强调,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

打击骗保套保!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22日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3月18日起施行。《办法》从检查、受理举报、查处案件、法制宣传等角度对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职责进行了细化,并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列举了相应监督事项。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列举执行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政策、实施内部控制等监督事项。界定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具体范围,针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列举遵守政策、基金管理使用等监督事项。针对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重要事项,将提前退休审批、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等重要事项纳入监督范围。

最高法发布新司法解释 增加虚拟币交易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行为方式

最高法2月24日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司法解释增加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同时针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突出问题,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在费用收取方面,办法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要求:检查检验结果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按门(急)诊诊查收取相应的诊查费,不额外收费;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要求,但确需相应检查检验科室共同参与才能完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可在收取诊查费的基础上,参照本院执行的价格政策加收院内会诊费用;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但无法起到辅助诊断作用,确需重新检查的,收取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

全国首条到期免费高速公路诞生

2月23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通知,广佛高速公路自2022年3月3日零时起停止收费,保留既有收费设施按照零费率方式照常运营,对通行本路段的所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并代为收取其他路段的车辆通行费。停止收费后,由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继续负责广佛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

地方性新规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30%

2月18日,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自3月1日起执行。《实施细则》明确,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浙江:3月起外卖无封签可拒收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对检查中发现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广东:外资企业研发机构可享优惠政策

2022年2月2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地方版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通过采用“小切口”立法方式,将广东省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法规。聚焦外商投资关切的问题,着力在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外商投诉等方面体现平等待遇。针对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的“一刀切”现象,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乱承诺、承诺后不兑现等情况作出回应。



文章标签: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核实后立即删除。微信号:tigerok )

相关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