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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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其实题主的这个问题提的很含糊,很多条件都没有说,比如是季度预缴还是汇算清缴,企业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那么我就分别回答下:
最简单的就是核定征收企业的所得税了。它的应纳税额就是你的收入,不管是季度预缴还是汇算清缴。核定征收企业的所得税都是收入额*核定征收率*税率,如果是小微企业的话,所得税应纳税额就是收入额*50%*征收率*20%,和企业的费用无关;
查账征收就要复杂多了。先说说季度预缴:所得税季报中得应纳税额就是该企业该季度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若是负数,即亏损,那么就不用缴纳所得税,若是正数,即盈利,则要看是否有未弥补的往年亏损,若利润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那么就利润弥补亏损以后的余额*税率缴纳所得税,反之则不用缴纳。
再说说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中的应纳税额计算比较复杂,涉及到收入、成本、费用等的确认和调整,比如季度预缴的时候,我们的招待费是不做调增的,但是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会根据你的销售额的5‰与你招待费的60%做比较,孰低便以此为依据,调增;还有广告费的调整;福利费的调整;甚至成本的调整等等。在企业年末利润表的基础上,再加上纳税调增数,减去纳税调减数,得出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减去一些减免及往年亏损,得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若为负,则终止,若为正,*税率得出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的所得税,就是最终的应纳税额。
希望能对题主有所帮助,谢谢。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其实很好计算,用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就是应纳税额了。难计算的是应纳税所得额,在税法上,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不征税或免税收入
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
一般用的比较多的是间接算法,因为会计利润是已经算好的,这时候只要看看有没有纳税调整项就行了。
为什么需要做纳税调整呢?因为税法和会计是有所差异的,有的费用会计上虽然确认支出了,但是在税法上是有限额的,那么超过限额的部分就不能税前抵扣,比如说员工福利费的限额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5%(可能不是这个数字,具体多少忘记了,请大家见谅),如果超过了就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还有一些需要纳税调减的项目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私聊我。
好了,我是姜海洲,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就给点个赞吧,更多知识关注海洲实时动态,您的关注和转发是我创作的动力。
除了增值税外,企业最常见的一种税就是企业所得税。它是国家对企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有所得,就会牵涉到企业所得税。那么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呢?
首先要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最常的有两种,一般为25%,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减半征收。2022年这一优惠政策延期到2020年年底。
其次要了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增值税一样,有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核定定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收入额*所得税率*适用税率,
还有一种是核定定额的,直接核定应纳税额。比如税务机构核定某公司每个季度应纳税额为1000,那么该公司在申报期内直接缴纳1000元企业所得税就ok了。
用楼主的例子来演示计算过程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按10%核定税率来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0万,请问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因楼主未表达清楚,该公司10万的业务收入,不知道是否为不含税的。如果是含税的,要先换算为不含税的。就假设是不含税的。
代入公式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10*10%*20%*1/2=1000元
楼主用10*10%*10%计算也是对的,
该企业一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元。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下面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吧。
我们常提及的“企业所得税”其实就是国家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征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您这种方式是核定利润率,我们可以定额征收0.9%,举例:一季度营业收入100万,所得税仅需100*0.9%=9000元。
欢迎探讨咨询!!!!
企业所得税的公式本身是非常简单的,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但是难点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对企业会计利润进行税法上要求的一些调整后得出的。
至于有哪些调整事项,就不在这里浪费篇幅了,网上查一下,能查出一堆教程出来。
这里就说一下2022年度的汇算清缴相比于以往有更新的地方,是2022年新出台的政策,网上查出来的一些调整事项可能是老的规定了,是不能完全适用的,这里我罗列一下一些新的规定。
1、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原政策: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新政策: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财税〔2018〕51号文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公益性捐赠支出
原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能结转扣除。
新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财税〔2018〕15号文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个规定是从2022年汇算清缴就开始适用,因为是2022年发的文,所以也在这里统计。
3、固定资产
新政策: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财税〔2018〕54号文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原政策:委托境外的研究开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
新政策: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财税〔2018〕64号文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5、亏损结转弥补的年限
原政策:5年
新政策: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亏损结转弥补的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财税〔2018〕76号文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原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新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政策依据:财税〔2018〕99号文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商业保险
原政策:除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外,其他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新政策: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2号
实施时间: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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