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属于什么薪酬(加班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吗)

   时间:2022-04-05 15:16: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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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属于什么薪酬(加班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吗)

一、加班工资属于什么类型的成本?

1、加班工资与正常工资一样,属于企业的人工成本。人工成本亦称“劳动成本”。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使用劳动力而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的费用总和。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投入劳动力要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报酬和福利性供给,是企业总成本的组成部分。

2、人工成本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是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记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加班工资怎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劳动合同法》之中,明确规定了职员可以获得加班费的情形、也规定了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根据这些规定可知,职员被单位安排加班后,就可以获得加班费,此类收入的基数一般是职员的正常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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