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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公司 转让
云创达大数据猎头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6-08,法定代表人为邹海云,注册资本为22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6MA3ADKMG8A。
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1216号新力方大厦1745室,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等。
我朋友要进行猎头公司转让,请问什么是猎头公司
猎头公司,是在为其他公司寻找人才的公司。通过中介费而赚钱的。
猎头公司一般会有自己强大的人脉或在各大求职网站寻找人才,然后推荐给客户公司。猎头公司不向个人收费,只向客户公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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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公司之间互换资源也犯法?已属“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日前,由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到一年两个月不等,均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与以往此类案件不尽相同的是,他们四人并不完全属于“一方出售信息,一方花钱购买”的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模式,更多是出于一种“互帮互助”心理,互相交换自己手上的“资源”——他们同属于猎头行业,为了能更多地掌握各类公司的人员信息以便“开展工作”,因而动起了歪脑筋。
配图,图文无关本案的4名被告人林某、周某、甄某、李某均从事猎头工作,而他们犯案的动机也差不多——为了掌握更多员工个人信息。同行之间“互换资源”成了他们之间的默契。
例如,林某从他处获取某公司员工资料文件包“XXX简历list”,包括员工姓名、电话、性别、年龄、学历、职级职位等详尽的信息。当得知同行周某也需要时,便转手发给他,周某也会以自己电脑里保存的一些公民个人信息作为回报。当周某通过其他平台认识了甄某,于是又会将“XXX简历list”与甄某手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交换。虽然他们之间偶尔也会通过“发红包”表示感谢,但更多的还是以交换彼此手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为主。
2022年6月,警方根据线索分别在上海嘉定、深圳、北京、山东将四人抓获。经查,本案涉案信息为2.4万某企业员工姓名、号码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
检察官说,在本案中,虽然没有明确(明显)的出售盈利的行为,但“互换资源”的行为也属于法律中明文规定的“非法提供”“非法获取”的行为,毫无疑问,同样触犯刑法。
猎头公司 转让
猎头来挖人,开价一个月36000,部门内每月收入18000的同事听了,毫不犹豫的辞职了。但不到两年时间,同事就后悔了。
我们是一家国企,属于高科技企业,在行业内小有名气。借着这种优势,同事们的收入大多在10000向上,与同行相比不算高,但贵在稳定。
同事是985硕士毕业,工作后一直在项目组做技术。因为同事做技术很有些天赋,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同事的工资就涨到了每月18000。
去年,同事接到一个猎头的电话,邀请他跳槽到同行业的一家民营企业。猎头开价一个月36000,同事听到收入翻倍,没多考虑就答应了。
辞职后,同事请我们喝了一场酒,他和我们说,在国企是很稳定,但也是稳定的穷着,尽管他的工资有18000,但已经有两年没怎么涨了,这个公司给他翻倍的收入,他想趁年轻多挣点钱。
后来,同事就一直很忙,再也没和我们联系。直到最近,同事突然邀我们喝酒。酒过三巡后,同事不好意思的说请我们帮一个忙。
同事吞吞吐吐的说想回单位,我们都很诧异,问同事怎么了?同事说,感觉公司挖他过去就是一锤子买卖,如今买卖做完了,就要考虑换地方了。
原来,公司当初抢了一个大项目,但公司自己又没有能力吃下去,于是就在行业内到处高薪挖人。同事没经住高薪的诱惑,跳槽过去加班加点干了一年,把项目做完了。
猎头确实没有骗他,公司开的每月36000的工资,一分不少的付了,年底还给了奖金,但也就舒舒服服拿了一年多一点时间。
项目完成后,老板挣了一大笔钱,也变得佛系了,不像以前那样拼命抢项目,老板把跑市场的任务交给了同事他们。
相应的,对工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同事的收入变成了26000+10000,其中10000是跑市场的考核,完不成市场指标就拿不到。
这样干下去,同事觉得很累,压力前所未有的大,头发都白了不少。尽管今年同事还能拿到36000,但是对明年的收入,同事就没有这么乐观了。
听着同事的诉苦,我们都安慰他,说找机会到领导面前说说,但我们都知道,同事回来的希望不大。#职场真实故事计划#
@自由职路
因为在我们单位,招聘一般是校招,社交的极少,更何况是跳槽出去再回头的。从我工作以来,仅仅见过一例,是极特殊的情况。但很显然,跳槽的同事不属于这个特殊情况。
其实,要我说的话,同事当初跳槽就有点冒失。尽管他在单位收入两年没怎么增长,但贵在稳定啊。不管行业怎么波动,我们单位还从来没有出现过降薪的情况。
特别是单位在行业内还小有名气,发展势头不错,就更不存在业绩下滑,收入减少的可能了。
当初同事就是太急,只看到了收入翻倍,但没有进一步了解,这种翻倍收入的稳定性,能不能长久保持。
我们不知道的是,在我们这个行业,有些民营公司突然进来,抢到一个大单,然后高薪挖几个人干一票,老板赚一笔就了的情况。至于长期发展,老板是不考虑的。
对同事来说,回原单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不如沉下心来,好好规划一下,找一家新公司,别再仅盯着收入看了,你觉得呢?
#职场达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