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提示词: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如何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不愿意变更法定代表人
文章作者:徐钦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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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现僵局,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之间出现嫌隙,公司无法正常运营。
公司运营多数情况下,需要法定代表人来进行支持,比如很多合同的签字,涉及到交易、借贷、担保或者日常管理部分等等。
现在法定代表人没有办法代表公司或者不进行日常的管理行为,都会导致公司经营停摆,多数情况下,会使得公司运营陷入到一潭死水。
人和人的斗争才是最残酷的。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
这样的公司本来就不需要竞争者,自己就把自己搞死了。
更别提其他的黑天鹅、灰犀牛。。。等其他因素了。
这种情况事实上是公司创立之初可能就已存在问题,是公司股权结构出了问题,我们后面的文章再慢慢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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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经营及其不配合,公司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要主动出击,换掉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章程要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会议。
(1)如果是董事会决定,董事双过半的方式,即出席过半,投票过半。
一般来说,召开董事会是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而法定代表人一般是董事长。
此时,董事长不召集会议,只能由副董事长召集,如果没有副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则需要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负责召集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般要求董事会会议应由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
不出意外,一般来说,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由董事会决定,就需要半数以上的董事来决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2)如果是股东会决定,则是由股东会过半的形式来决定。
一般来说,召开股东会是由董事长来召集,董事长不召集,副董事长召集;
副董事长不召集,监事会(监事)召集;
监事不召集,就由股东召集;
前提是此股东90日内单独或合计持股10%。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每一股份,一个表决权)。
当然,公司章程有其他约定的另当别论。
以上,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都需要履行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的通知及召集、开会的程序,程序存在瑕疵,可能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所有的工作,就都泡汤了。
所有的工作都准备完毕,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可以决定,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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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决议,换掉了法定代表人,公司行政部门要及时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需要公司去市场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及时进行变更,让公司回归到有序运转。
公司又回到了正常运转的轨道。
当然,公司经过这么一折腾往往是元气大伤,此时需要励精图治,从头再来。
让昔日的梦想再放荣光。
【法律索引】
《公司法》第101-107条,110-112条.
徐钦层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经济法学硕士,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诉讼业务,团队先后为境内外企业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