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在公司注销的时候,公司进行清算之后,清算费用是优先支付的,清算费用包括公司经营活动的税务处理,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公司注销赔偿金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注销如何拿到赔偿钱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顾问155_7832_9440进行免费咨询,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公司注销赔偿金怎么办
公司注销赔偿金怎么办
如果公司进行注销的时候,其员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就是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这个时间就相当于其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就能够拿到工资。如果员工在单位注销的时候,其工作的时间也能够拿到工资,如果员工刚刚从这个单位辞职的时间或者说从该单位出来之后一直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那么就按照补偿半个月的标准来计算的话,那么如果工作时间还没有计算出来,那么就按照补偿半个月的标准来计算。也就是说这个公司破产之后就不再补偿,此时需要进行支付的费用也就会会有限的进行考虑,同时对于于于员工如果在这之后遇到公司破产之后所剩下的财产,那么也是需要进行按照比例进行清偿的,首先如果没有用这个钱来对于员工进行清偿,那么员工应该在所得到的工资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在我国的,破产之后如果有如果没有经过相应的破产程序,那么这个公司就应该按照所进行的清算,清偿完毕之后如果还有剩余的财产的话,就按照相关的比例来进行分配,然后就属于我国的清算程序,要去进行清偿了,对于破产的费用还有哪些进行了结。
在我国的《破产法》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如果说没有到期的情况的话,那么债务人是可以在破产之后,在破产之前进行偿还的,并且进行偿还,因为在来说破产的时候所要进行的清算,是会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执行的。在我们国家当中有的三种破产的情况下,,如果说没有到期的话,那么对于这些债务的话是可以进行偿还的,并且还有相关的钱财的的分配的,这个都是需要进行一个偿还的,然后我们在进行的过程当中所需要对于我国的债权问题进行的待遇的问题进行一些的了解,然后双方一起进行了,对于破产的范围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具体的了解。
所以我们国家的有关破产的一些具体规定,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呢?实际上,对于破产的一些具体的程序,在如果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的情况下,那么,这个都是需要进行一个协商来进行,并且对于我国的债权问题是需要去好好的去及时的了解一下的,并且对于我国的破产的一些具体的办理的一些实际的程序。
公司注销如何拿到赔偿钱
公司注销如何拿到赔偿钱
在公司注销的时候,公司进行清算之后,清算费用是优先支付的,清算费用包括公司经营活动的税务处理,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清算的类型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没有法院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为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时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
(三)自由清算
任意清算也称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人合公司、无限公司。
三、公司清算期间可以营业吗
公司清算期间不可以继续经营。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注销怎么赔偿
公司注销怎么赔偿员工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