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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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上市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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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公司京牌指标注意事项:
1、待出售公司的报表:审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方面了解其他非流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长期投资;短期借款等;收益方面关注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2、 待出售公司的征信:是否有行政处罚、税费是否欠缴,是否涉及诉讼,是否对外提供担保;
3、 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4、 应付工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5、 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6、 开设抵押权: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建设工程是否已经竣工验收,规避了交通建设的安全问题;
7、 应付工资:开设银行账户,以便支付工资、代扣代缴各种税费;
8、 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付账款、包装物出租、工程结算款、内部职工薪酬
9、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1、 土地使用权作价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经作价90%以上国有股转让时,转让方应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记入债权人会议决议书。
高明公司注销排名前十
高明公司注销排名前十名就是小公司,最厉害的一家公司是粤美的,甚至连最近也注销了,在广州,广州也有现成的公司,大家都很熟悉。
广州小公司注销步骤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三、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三)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四)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六)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销是指当当当程序遗留或者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公司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高明企业名录
高明企业名录公布后,其他企业都在等待进行工商注销,消费者也会要求公司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