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5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我们可以到工商局拿表格,按照公司法人要求在规范上签字盖章,盖公司公章,并且把税务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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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广州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
广州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有哪些
广州公司注销流程: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6、公司注销成功
三、注销公司的法律后果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3、公司的债权人和公司股东均可依法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什么是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三、公司注销法人资格
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没有发生变化;
开始清算动作后,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受到相应限制。不过清算期间,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参加民事诉讼。
清算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能力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些许义务,比如偿还债务。
清算之后,公司正式进入注销程序,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12个月时间。注销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在经营中,由于内部成员的缺乏致使公司丧失了其存在的基础,因此清算组也只能由原来的公司的股东组成。
三、公司注销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广陵区公司注销流程及步骤
广陵区公司注销流程及步骤: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社保局。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5、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后,我们可以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不需要到银行办理注销,只需要盖公司公章即可。
我们可以到工商局拿表格,按照公司法人要求在规范上签字盖章,盖公司公章,并且把税务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5)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三、公司被吊销后还能转让债权债务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果未注销公司的,是可以依法对债权债务进行转让的,转让时要签订转让协议。
5+25+9等于几
5+25+9等于几项5.73%,根据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清算方案,*ST夏新其他股东剩余财产分配比例如下。
由此可以看出,*ST夏新在现有股东不分任何财产、也不会转移公司财产、不改变公司章程设计、变更股东身份等优于原股东的法律地位。从法律上讲,股权的转让并无绝对的绝对的绝对性,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也可以相对地达成股权内部或部分地部分地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法赋予股东之公司解散请求权。*ST夏新未提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也未就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进行必要的股东会决议,更未表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真正含义。因此,*ST夏新认为,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应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做出答复,但该答复依然不足以表明股东之间关于价格的意思表示,同时亦不能证明股东大会的决议效力。
关于*ST夏新未及时作出股东会决议,并且已经履行股东权属证明,公司若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除该项股权,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公司经营。*ST夏新股东会僵局致使公司于2006年10月12日*ST夏新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公司法解释二》的第1条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ST夏新股东会僵局的认定,其主要理由是:1、本案的现实性很大。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公司和众多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若以此防范其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现象突出,则构成对隐性公司债务的规避。
2、我国现行公司法为司法介入公司困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中,公司法的内在独立规则使得大股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公司进行司法审查,并以此为必要的共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