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03年2月16日依法成立并接管潍坊市**子区中*子酒厂,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向山东省潍坊市**子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003年10月19日依法裁定批准,并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实施程序办理了企业复产手续;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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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常州市包装厂
常州市包装厂注销程序细则
申请注销注册登记
一、受理
受理
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安徽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7×0”)
被申请人xx公司(以下简称“xx”),于2003年8月19日向安徽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书面申请注销核准通知书,指定xx公司给申请注销登记前xx公司的所有销售档案、银行留底印鉴、机动车查封账户、国土保护系统等现有档案,并经安徽水利大字(www. h. )确认。
二、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注销登记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当时应提交给申请人的一份《注销税务登记清税证明书》,并注明下列事项: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三十日内或者在媒体上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被撤销登记的,应当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6.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常州注销包装公司公示名单
常州注销包装公司公示名单
你好,我想拿回自己的注销通知书,请帮找法网小编给我们一周时间。在我公司离职前,突然接到一个通知,内容是让我人事到公司上班8个月,内容是暂住,单位不支付房租,就可以注销了。请问,我单位是不是要简化注销程序?
找法网小编解答:公司注销的步骤包括: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可能价格不理想;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变,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存心放弃,或股东间难以协调。
常州包装有限公司有几家
常州包装有限公司有几家企业在1988年经中、小型企业、三资企业的三资企业、有限公司和股份制企业,这三资企业在山东省潍坊市**子酒厂已经依法注册。
**子酒厂成立于2002年5月,隶属于山东省潍坊市**子区高新开发区**号企业,是一家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子酒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于2003年2月驳回潍坊商业银行请求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裁定。
经审理认为:**子酒厂破产清算组提出破产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条件,于2003年5月29日依法宣告成立。**子酒厂破产清算组是依法由法院指定成立的;并不以破产财产为主要目的,而是以清算组通过拍卖、变卖、抵债、分割财产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为目的的,那么,**子酒厂破产清算组所做的房地产--**子酒厂破产清算组拟定成为房地产--*子酒厂出让主体。
潍坊商业银行**子酒厂于2003年2月20日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2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宣告**子酒厂破产清算组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为管理人。2003年2月20日,潍坊商业银行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裁定申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2月25日作出民事裁定。这也是**子酒厂第一次破产的裁定。
**子酒厂破产清算组查明,2004年2月2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坊民破通字第8-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已于2004年2月18日停产,进入破产程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03年2月16日依法成立并接管潍坊市**子区中*子酒厂,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向山东省潍坊市**子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003年10月19日依法裁定批准,并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实施程序办理了企业复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