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妹儿手把手教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我把手儿挥断挥断是什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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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妹儿小课堂
铃铃铃~
新妹儿小课堂第6期来啦!
你知道什么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吗
你知道哪些场合算是公共场所吗
不清楚也没关系
本期新妹儿将手把手教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认真学习完本课
相信大家都能轻松掌握这个知识点
你准备好了吗?
01 受理条件
一、经营场所选址、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新妹儿温馨提示:
涉及以下经营项目的企业,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哦:
1.宾馆、旅店、招待所;2.公共浴室、足浴、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棋牌室、舞厅(含 KTV)、音乐厅;4.游泳场(馆);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经营面积达 300 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店)、书店;7.候车(机、船)室。
02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申请人自行编制)一份;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份;
4、营业执照等单位主体登记证照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原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原件;(注意:检测报告需申请人自行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7、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一份;
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办理)告知承诺书。(注意: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现场填写,需申请人携带公章)。
注: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和办事人员身份证。
申请材料具体如上△
03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
1.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
2.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
3.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第二步: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审查
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第四步:决定
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步:制证及送达
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04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递交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均需在每样材料页面加盖鲜章(一份材料多页的只需在第一页加盖即可)。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补办时限均为即办(马上办)。
3、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时,填写实际经营地址。
4、区窗口只负责公司(企业)一级的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理。
05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服务中心68号窗口、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28-8282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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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新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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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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