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品牌形象打折的4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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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注册完商标就觉得万事大吉了,可以随意使用了,但是在实际使用上还是有很多讲究,以下四种行为可能导致商标无效或品牌效果大打折扣。
一 不突出使用注册商标
一旦注册完商标,就可以将商标在包装材料、广告宣传等地方突出显示,用醒目的使用迅速捕捉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快速捕捉识别的记忆商品的能力,增强注册商标的识别力。但是现实中还是有一些企业有意无意的在经营活动中突出别的内容,例如广告中突出创意,明星代言中突出明星,展会上突出技术。虽然企业花了大量的经费来宣传,但是消费者却没有有效的记住品牌,这将导致商标的识别力大打折扣。
二 注册商标不当做商标使用
注册商标但是并不用作商标使用的情况常见于商标对应的福商标使用。对于大型企业为例,其中主商标在所有注册商标的比例中占有很小,大多数商标都是复商标,比如产品的商标或者型号、技术的商标,因为副商标的主要功能不是作为指示商品来源的,而是作为产品、类型、技术的名字来使用的,所以很多就直接沦为通用名字等使用。
三 改变注册商标的样式
根据法律要求,注册商标在使用的时候应该使用的是和注册时候一样的商标样式,但是很多企业因为各种各样的考虑,或者是缺乏商标的规范,导致不统一使用,没有合理的商标使用规范,很多企业也很随意的将商标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配合使用,但是却没有注册组合商标,更没有统一外观颜色,这样消费者很难对企业建立统一的商标印象,削弱了商标的识能力。
四 商标不正当冠名
企业注册商标的时候将城市地名建筑等名称作为冠名是常见的方法,但如果选择的冠名不好则可能导致商标的识别力受损,注册商标是私有财产,一旦冠名就变为公共资源,别人也可以合理使用,可能被别人恶意使用,金额损害商标的识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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