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核心观点提取:公司注销登记、企业注销流程步骤、公司注销多少钱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1、需要经过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者决定的注销事由,已经公司权力机构作出;
2、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已经在登记机关备案;
3、需经审批机关审批的,已经取得审批;
4、清算组已经制作了清算报告并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确认和审批机关备案;
5、国税、地税和海关的完税证明已经办理完毕
6、有分公司的,已办理完毕分公司的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一)公司注销登记: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登记受理【】第号"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填写年号;第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
《指定(委托)书》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注销登记
一、提交的资料和办理地点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报废或灭失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到原注册登记的登记站申请注销登记:
(一)《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在京《暂住证》;
3、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其本市住所地址的证明;
4、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各国驻京使领馆和外国驻京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领馆或者外国驻京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件。
(三)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
二、登记站办理此项业务即时办结,不收取费用。